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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届毕业生核对就业方案、做好毕业去向确认的通知

部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

2023届毕业生(含结业生,下同):

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是毕业生办理户籍和档案转递接收的重要依据,是毕业生未来报到、择业、落户等重要支撑。为确保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准确无误,就业中心将开展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按阶段完成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核对和确认。

第一阶段 校内系统核对

一、核对时间

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17日12:00(核对时请避开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升级时间:6月15日20:00 -- 6月16日6:00)

二、核对范围

2023届毕业生(不含公师教育硕士)

三、核对方式

可通过网页版就业管理系统(网址:job.snnu.edu.cn)或澳门人威尼斯4399就业中心微信服务号(snnujy)进行核对。(校内核对操作指南见附件1)

四、核对内容

本次核对主要核对以下信息:

1、基本信息:学号、姓名、性别、专业方向、培养方式、学制、生源所在地、户口是否转入学校、个人联系电话;

2、就业信息:单位名称、单位联系电话;

3、档案转递信息:档案转递类型、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所在地(省市区/县)、档案转递单位地址、档案转递单位电话、档案转递单位邮编;

4、户籍迁转信息:户口迁转类型,户口迁转所在地(省市区/县)、户口迁转地址。(户口未转入学校的无需核对)

注意:此次核对的数据是根据毕业生在2023年6月14日前提交的相关就业材料以及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制定。

第二阶段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确认

一、时间安排

确认时间: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4日

复核确认时间:2023年6月25日(点击【确认有误】的同学在此时间段进行复核确认)

在该阶段复核结束后,系统生成档案转递编码。档案馆拟在7月5日前将毕业生档案交付邮政快递发档,请及时关注澳门人威尼斯4399档案馆微信公众号通知。

二、确认范围

2023届毕业生(含公师教育硕士)

三、确认方式

可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网址:https://dj.ncss.cn/)或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号(ncssfwh)进行核对确认。(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四、确认内容

本次核对主要核对以下信息:

毕业去向、单位名称、档案转递类型、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所在地、户口迁移类型、户口迁移所在地(户口未转入学校的无需核对)。

注意:此次核对的数据是根据毕业生在2023年6月19日前提交的相关就业材料以及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制定。

核对及确认说明

一、公费师范生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档案按照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转递(附件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公费师范生档案按照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派回生源省份相关管理部门(附件3)。

未办理完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解约手续或跨省就业审批流程的,按照原协议省份(生源省份)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二、定向/委培/在职毕业生

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毕业生需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档案转递至原定向、委培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毕业生档案按照各定向省区要求进行转递(附件4)。

三、非定向非公费师范毕业生

(一)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

1.毕业去向

【签订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提供以下四类材料中其中一类即可:(1)与就业单位(签约单位必须具备人事签约资格)签订的省级就业部门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制式协议书,且盖有就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2)具有人事调配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接收毕业生及其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录用接收函;(3)部队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协议书;(4)国(境)外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或出国签证文件。

【签订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提供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应征义务兵】提供预定兵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

【国家基层项目】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提供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地方基层项目】包括特岗教师、选调生、农技特岗、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其他,提供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指用人单位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仅提供聘用证明、工资收入流水等证明材料,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或毕业生本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收入流水(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其他证明材料。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包含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提供创立企业的工商执照、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二是在孵化机构中创业,暂未注册或注册当中,提供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三是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如开设网店等,提供网店网址、网店信息截图和收入流水。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类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全媒体运营工作者、电子竞技工作者等,提供由院、校两级就业部门负责同志审定,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研究生】指国内升学,提供升学学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

【第二学士学位】指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提供录取学校调档函或录取名单。

【出国出境】指毕业生出国、出境深造,提供国(境)外高校录取通知书。

2.档案转递

签约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出国(境)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国内升学的,转递至录取学校。

档案回户籍地的,有关联系方式可在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官网查询。

(二)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

1.毕业去向

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按照以下八种情况如实登记或确认毕业去向:

【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签约中】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合同;

【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

【拟创业】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尚未开始实际运营;

【拟应征入伍】准备应征入伍,尚未被批准。

【不就业拟升学】准备升学考试,暂不打算就业。

【暂不就业】暂时不想就业等无就业意愿;

【拟出国出境】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

2.档案转递

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接收信息可参照附件5《2023年全国各地回生源地派遣地址》或户籍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官网公布的信息)

3.档案保留

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具体申请时间和流程参照《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首次登记工作的通知》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029-81537961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3日